******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平台研发项目-虚拟仿真实训设备采购标段一变更公告
(招标编号:E************001001)
公告(公示)发布时间:2025年08月28日
一、公告内容:
致各投标人: 我单位就******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平台研发项目-虚拟仿真实训设备采购(标段编号:E************001001)招标文件中,技术评分标准及技术要求相关事宜,发现存在需补充澄清事项,特出具本澄清函,具体内容如下: 澄清事项一: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.2.4(2)“技术评分标准-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”项中明确要求“投标人需提供提供裸眼3D一体机同时连接两台裸眼3D显示器功能演示视频;提供裸眼3D一体机连接3D屏功能演示视频;提供裸眼3D一体机与增强现实套件配套使用呈现的增强现实效果功能演示视频”。现因平台暂不支持此类演示视频文件类型的上传与存储,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按原要求提交相关材料,可能影响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及评标工作的公平性。为保障本次招标活动的规范性、公正性及高效性,经我单位研究决定,对原技术评分标准相关要求作如下调整:删除“投标人需提供提供裸眼3D一体机同时连接两台裸眼3D显示器功能演示视频;提供裸眼3D一体机连接3D屏功能演示视频;提供裸眼3D一体机与增强现实套件配套使用呈现的增强现实效果功能演示视频”的评分要求,该评分项不再作为本次评标打分依据,其余技术评分标准内容保持不变。投标人须提交真实性承诺函,如提供的相关技术内容不真实,投标方承担相关责任及招标方经济损失。 澄清事项二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******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平台研发项目-虚拟仿真实训设备采购技术要求”中,107页所附“分项报价表”填写格式未明确列示各虚拟仿真实训设备对应的“单位”“数量”及“税率”信息。该疏漏可能导致各潜在投标人在填报分项报价时,因理解不一致出现报价单位不统一、数量对应偏差等问题,影响投标报价的规范性、准确性及后续评标工作的高效开展。为确保本次招标活动的公平性、严谨性,保障各潜在投标人清晰、准确地完成报价填报,经我单位研究确认,现对“分项报价表”填写格式补充澄清如下: 序号 项目名称 分项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(元) 总价 (元) 税率 备注 1 虚拟仿真实训室 裸眼3D一体机 参数参照第五章技术要求中第1.5.7技术规格要求,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内容。 台 12 13% 包含鼠标、键盘、支架、电源、网线等其他相关配套设备及耗材,确保设备满足招标方的技术要求,到货后可正常使用。 2 裸眼3D显示器 台 14 13% 3 增强现实套件 套 5 13% 4 3D屏 台 1 13% 5 3D眼镜 副 100 13% 6 虚拟焊接操作台 台 4 13% 7 智慧屏 台 7 13% 8 笔记本电脑 台 20 13% 9 配套无线网络AP 台 1 13% 10 配套系统 项 1 13% 11 直播/录播室 灯光设备 台 2 13% 12 麦克风设备 台 1 13% 13 高清摄像机设备 台 1 13% 14 直播主机 台 1 13% 15 三脚架 套 1 13% 16 项目实施 部署实施 项 1 6% 17 接口集成 项 1 6% 合计总价 注: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,价款中包含虚拟仿真实训室及直播/录播室所有硬件设备、配套系统、配件耗材、接口对接、项目实施、施工布线、设备调试、人工费用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,请响应人报价时注意相关要求。 澄清事项三、投标截止时间:2025-9-16 09:00。 其余事项不变。 本澄清函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函内容不一致的,以本澄清函为准。 特此澄清。 ******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
致各投标人:
我单位就******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平台研发项目-虚拟仿真实训设备采购(标段编号:E************001001)招标文件中,技术评分标准及技术要求相关事宜,发现存在需补充澄清事项,特出具本澄清函,具体内容如下:
澄清事项一: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.2.4(2)“技术评分标准-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”项中明确要求“投标人需提供提供裸眼3D一体机同时连接两台裸眼3D显示器功能演示视频;提供裸眼3D一体机连接3D屏功能演示视频;提供裸眼3D一体机与增强现实套件配套使用呈现的增强现实效果功能演示视频”。现因平台暂不支持此类演示视频文件类型的上传与存储,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按原要求提交相关材料,可能影响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及评标工作的公平性。为保障本次招标活动的规范性、公正性及高效性,经我单位研究决定,对原技术评分标准相关要求作如下调整:删除“投标人需提供提供裸眼3D一体机同时连接两台裸眼3D显示器功能演示视频;提供裸眼3D一体机连接3D屏功能演示视频;提供裸眼3D一体机与增强现实套件配套使用呈现的增强现实效果功能演示视频”的评分要求,该评分项不再作为本次评标打分依据,其余技术评分标准内容保持不变。投标人须提交真实性承诺函,如提供的相关技术内容不真实,投标方承担相关责任及招标方经济损失。
澄清事项二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******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平台研发项目-虚拟仿真实训设备采购技术要求”中,107页所附“分项报价表”填写格式未明确列示各虚拟仿真实训设备对应的“单位”“数量”及“税率”信息。该疏漏可能导致各潜在投标人在填报分项报价时,因理解不一致出现报价单位不统一、数量对应偏差等问题,影响投标报价的规范性、准确性及后续评标工作的高效开展。为确保本次招标活动的公平性、严谨性,保障各潜在投标人清晰、准确地完成报价填报,经我单位研究确认,现对“分项报价表”填写格式补充澄清如下:
序号
项目名称
分项名称
参数
单位
数量
单价 (元)
总价 (元)
税率
备注
1
虚拟仿真实训室
裸眼3D一体机
参数参照第五章技术要求中第1.5.7技术规格要求,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内容。
台
12
13%
包含鼠标、键盘、支架、电源、网线等其他相关配套设备及耗材,确保设备满足招标方的技术要求,到货后可正常使用。
2
裸眼3D显示器
14
3
增强现实套件
套
5
4
3D屏
3D眼镜
副
100
6
虚拟焊接操作台
7
智慧屏
8
笔记本电脑
20
9
配套无线网络AP
10
配套系统
项
11
直播/录播室
灯光设备
麦克风设备
13
高清摄像机设备
直播主机
15
三脚架
16
项目实施
部署实施
6%
17
接口集成
合计总价
注: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,价款中包含虚拟仿真实训室及直播/录播室所有硬件设备、配套系统、配件耗材、接口对接、项目实施、施工布线、设备调试、人工费用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,请响应人报价时注意相关要求。
澄清事项三、投标截止时间:2025-9-16 09:00。
其余事项不变。
本澄清函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函内容不一致的,以本澄清函为准。
特此澄清。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8月28日
二、监督部门
三 、联系方式
地 址:
地 址: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327号1号楼6楼
联系人:罗老师
联系人:裴女士
电 话:******
电子信箱:
电子信箱:******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(项目负责人):罗老师
2025年0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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